2022年3月15日,烏達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《烏達區人民政府關于黃河灘區停止建設活動的通告》(第3號)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現將《通告》解讀如下:
一、《通告》編制目的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黃河河道有關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,做好當前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,切實保障沿黃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。
二、《通告》編制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制定本通告。
三、《通告》主要內容
通告由停建范圍、停建要求、執法監督、舉報、加強領導五部分內容組成,具體內容如下:
(一)停建范圍
黃河干流灘區。
(二)停建要求
黃河灘區干流灘區內嚴禁開墾新荒地、新增種植作物面積;嚴禁以各種名義非法新增圍墾河道;嚴禁在灘區內新增確權耕地、一般耕地;灘區內的土地一律不得新劃定為基本農田和用于占補平衡用地;不得新建、擴建生產堤,不得發展大棚、畜牧養殖等農業設施,不得種植妨礙行洪的高稈作物和林木,不得隨意堆建各種民堤,不得新建和停放任何固定、移動、臨時建筑物和房屋;嚴禁在灘區內遷入人口;對黃河干流灘區已批的在建和未建項目一律暫停。
(三)執法監督
區農牧水務局、區應急管理局、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、區生態環境分局、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,嚴厲打擊停建范圍內的新增耕地、房屋及相關設施和遷入人口的違法行為,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從重給予相關行政處罰。違反停建要求的,由違法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,所造成的損失,均由違法行為人自行承擔,一律不予補償。
(四)舉報
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在停建范圍內新增耕地、房屋及相關設施和遷入人口的違法行為均有權勸阻,并向區農牧水務局、區應急管理局、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、區生態環境分局、自然資源分局等部門及所屬鎮政府(街道辦事處)進行舉報。
(五)加強領導
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深入細致的為群眾做好停建政策解釋工作,采取有力措施,確保停建工作順利進行。